(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6月16日,記者自市應急管理局獲悉,《濮陽市安全生產常態管理措施》(以下簡稱《措施》)于近日出臺。
《措施》共7個部分36條,分別從落實黨委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的角度,監管人員和技術支撐手段方面,以及考核獎懲角度,細化并明確了安全生產常態化管理中應采取的措施,確保把安全生產各項政策要求、預防措施落實到“最后一米”。
加強行業監管,壓實安全生產責任?!洞胧访鞔_規定,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要對照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對分管行業領域,建立健全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體的常態長效安全監管機制,具體明確“做什么”“誰來做”“怎么推進”“怎么考核獎懲”,強化實施和考核。在企業主體責任方面,《措施》明確要求,要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強化人才培養,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力度,實行設施設備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推進運用安全生產信息化管理平臺建設等。
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安全監管能力。《措施》指出,要配強安全監管力量,加強監管隊伍培訓,并推動考取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制度實施。各級各部門要通過購買技術服務,由第三方機構每季度至少開展一輪安全檢查。同時,加強安全智庫建設,建立8至10人的安全生產專家咨詢委員會,對我市安全生產重大事項進行分析論證。
加強獎懲制度,強化安全制度建設。《措施》要求,要強化安全生產考核獎懲,實行月通報、季度考評排名、年度總評制度,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督辦、安全生產提醒制度,實行上級表揚加分、批評減分制度,健全和落實領導批示制度等。(記者 吳丹)
關鍵詞: